田炯锦(1899—1977),字云青,甘肃庆阳人,毕业于天津南开中学,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曾参加五四运动。1923年,北京发生了元宵节惨案。3月2日,北京学界与各界联合会为促进“废督裁兵”,联合举行“提灯游行大会”,竟遭军警镇压,酿成流血惨案。是日午后二时,前往东安市场演讲“提灯会之意义”的几名学生,被“流氓数人”、“抢夺传单”、衣服撕破,并抢去银元二元。接着,聚集于高等师范的数百名学生喊道”打倒军阀”、“还我自由!”的口号,突然几百名警察蜂拥而前,包围学生,进行屠杀, 北京大学田炯锦肩背受刀伤,黄鹏基右眼受伤,眼珠突出,周梅羹肺伤,吐血不止,头盖被刺破,李兰昌肩背被刀伤,胸部被枪柄伤,死伤无数造成了震惊中国的“元宵节惨案”。第二天,北京学生联合会就二日“提灯会惨案”通电全国,否认国会,反对北京政府;同时北京各团体联合会亦召开紧急会议,议决反对北京政府各案。4日,电请孙中山速整义师,克日北伐。
1930年,田炯锦获得美国伊利诺大学博士学位。1931年,田炯锦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1936年,转任甘肃省政府教育厅厅长。1938年,任监察委员。1947年,任陕甘监察使,国民政府“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继任国民政府考选部部长。
1949年赴台湾,初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后改任“内政部长”。1960年再度主持“蒙藏委员会”。1963年专任“政务委员”,曾主持台北市改制专案小组、法规整理委员会。
1971年调任“司法院”大法官,旋擢“司法院”院长。同年6月19日,蒋介石提名田炯锦、戴炎辉两人补第三届大法官遗缺,经“监察院”7月15日第一二一五次“院会”同意。之后,田炯锦在7月19日就职。
1975年4月,蒋介石在台北阳明山官邸病逝,终年89岁。蒋介石在第一次被医生紧急抢救过来时,宋美龄知道丈夫难留人世了,就要侍卫通知“总统府”党政要员严家淦、田炯锦、倪文亚等人赶到阳明山官邸。举行了在蒋介石遗嘱上签字仪式。在遗嘱上签字的除了宋美龄、严家淦、蒋经国、倪文亚、杨亮功、余俊贤外,还有田炯锦。
1976年当选国民党中央议评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兼任“行政院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委员。并执教于私立昆山工专及昆山中学,任董事长。
1977年病逝台北。终年79岁。
著有《五权宪法与三权宪法》、《宪法论集》等。
供稿:田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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