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全心全意为田氏家族服务,传承雁门紫荆精神,弘扬田氏文化。继承发扬先祖高风亮节的作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爱族、爱家】。为实现“中国梦”“田氏梦”而努力!
第一条:为了团结广大田氏族人,增进族情,激发爱国爱家的热情,弘扬田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家族美德,构建和谐家族,为国家振兴、家族振兴而服务,并结合当地田氏家族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宗旨”鳯凰县田氏家族理事会及所有家族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热爱党,遵纪守法,不介入邪教组织,远离黄赌毒,不聚众闹事,不组织任何形式的上访。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弘扬田氏族人爱国敬宗的精神,继承和发扬田氏宗族的传统文化,正族风、固本源;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振族威,为建设田氏家族和谐与文明而努力。
第三条:“性质”鳯凰县田氏家族理事会是从当地族人中推选出宗亲爱族,德高望重,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知识水平的人员所组成,是负责协调处理家族事务的办事机构。
第四条:“原则”
一、敬族敬宗,承德守训,扬善扫弊,孝悌诚信。
二、助优扶困,仁厚宽容,齐心协力,自强不息。
三、修身齐家,与时俱进,培育后代,遵从孝道。
四、和睦内外,取长补短,互促互助,共兴共荣。
第二章:人员、职责
第五条:
一、理事会成员是由当地族人或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由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资料员、会计、出纳、财务监督、法律顾问等若干人员组织,全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本会为理事会制,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改变任期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
三、召开理事会会议时,由会长主持,如会长没有出席时,由会长委托人主持召开会议。
四、召开理事会议,应有全体理事会三分之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人同意,方得决议。对不利于理事会团结的理事或常务理事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自动退职。
第六条: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组织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召开族人交流会和理事成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引导族人树立亲宗爱族意识,以族荣我荣,族耻我耻为重点内容,树立田氏家族族人形象。加强家族团结和各民族团结。
二、大兴孝悌,严正族风,把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和睦,夫妻和谐为治家要务广泛宣传,大力引导。认真组织祭祀拜祖活动,增强族情观念。
三、集中精力,抓好资金筹措工作,尽全力搞好“两修”(修祠、修谱)任务的实施。
第三章 资金的来源
第七条:理事会的资金来源暂时由族人自愿募娟而来,应十分珍惜,由理事会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定期对全体理事公布。
第八条:捐资对象与功德
一、捐资:由富有族人、企业家、个体经营户、务农族人自愿募捐。
二、对捐资者名单均被列入家族功德史册或后期建立祠堂,刻在祠堂功德碑上,以及家族大会上予以表彰,以示鼓励和感谢。
三、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建立祠堂、修谱,以及家族优秀学子的奖学金,少量的用于困难户慰问金,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切收入开支明细公开,理事会所有成员和族人共同监督。
第九条:财务的管理
一、所有资金均建立财务管理账目,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审批程序,开支项目,收支公开,计划使用,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民主理财,层层监督,严格手续,日清月结,执行财务人员每年定期结算,族人大会公布,平时由财务监督组日常监督。
二、资金如被财务管理人员私自挪用,人为丢失、错账等情况发生,均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视情节予以赔偿,酌情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定严惩不怠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理事会成员的工作监督与监察
第十条:理事会所有成员应积极参与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一条:督导理事会对章程的履行和重要族事的实施。
第十二条:审查监督理事会的财务收支结存及资金收入使用效果。
第十三条: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积极参与理事会一切会议活动,充分发挥理事会成员的作用,经常提出有益理事会长远发展和对族人有益的建议。
第五章:“准则”
第十五条:以上章程是湖南省鳯凰县田氏家族理事会的初始章程,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请理事会所有成员严格遵守本章程,按章行事,为家族事务效力。每个理事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关心国事于族事。
第十六条:“率十姓以开黔立功立德在昔铭历朝竹帛,控百蛮而袭爵世官世守于今重五土衣冠。雁门第世出奇才,紫荆花发思源齐。宦流齐国勋臣邑,世守沱江宰相家。”全体族人团结起来,不忘族训,弘扬家风,做好每一件事,为后人树立榜样。
隋黔中(太守)田宗显四十二世田儒斌撰写
湖南省鳯凰县田氏家族理事会筹备组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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