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丹
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26年生。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入读江西南昌大学,随后投入进步学生运动,1948年赴苏北解放区参加革命,1949年加入党。
参加革命后,先后在新华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从事新闻工作多年。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任教,并在国防大学、北京广播学院授课。
自20世纪90年代起,集中力量从事人权方面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参与起草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及其他几个关于人权的白皮书及评论;参与主编《人权百题》通俗读本及《人权知识干部读本》;撰写了一系列论述中国人权及有关世界人权事业的文章,其中有《中国对于人权的基本观点》、《〈~~党宣言〉与人权》、《改革开放与人权》、《“和”与人权-中国传统思想“和为贵”在人权领域中的体现》、《人权、主权与国际保护》、《中美人权斗争的实质》等。多次应邀在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谈人权问题;还参与策划和编导八集电视专题片《中国人权访谈录》。2004年,参与了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的调查组,到上海、江苏就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之后撰写了《农民工的地位、作用及其权利保障》和《尊重农民工,尊重!》两篇文章。
参与了一系列人权方面的国际性会议及对外交往活动。参加了中国人权研究会1998年举办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国际人权研讨会、2002年举办的《东方文化与人权发展》国际研讨会;1997年,代表中国人权研究会到纽约出席联合国召开的世界妇女地位会议,同年参加朱穆之同志率领的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出访意大利、西班牙、瑞典、挪威四国。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中国人权研究会等同美国、法国、瑞典、荷兰、印度等国人权代表团及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的对话与座谈。接受过法国电视台、白俄罗斯电视台及阿拉伯半岛电视台记者就人权问题的采访。
2002年,一些专家学者包括田丹在内,向中央建言将人权概念写入宪法,使原来就贯穿着保障人权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保障人权上更加鲜明,更加有力。这一建议符合中央的要求,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