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丰,安徽涡阳人。1907年加入同盟会。参加了辛亥革命。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员。曾任四川军政府独立第一团团长。因参加护国运动,被迫流亡。1940年后,任豫皖苏边区联防委员会委员、新四军第四师参议、苏皖边区临时参议会议长。后任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建国后,历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人民法院院长,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省第一至三届政协副主席。
田伟,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党员,梅河口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田伟同志由部队复员后转入法院工作15年来,牢记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努力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战胜恶疾,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审判事业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04年被梅河口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04年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06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荣记“二等功”;06年被梅河口市委、市政府评为梅河口市“十佳文明市民”荣誉称号;被通化团市委、市青联授予“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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