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美土司的衰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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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8215 添加时间:2007-10-26 20:29:07 | ||
一、明末清初的厄运 明末清初,朝代更替,各种势力云集于湖广鄂西、川东,先是朱明王朝与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的斗争,继而是以南明为代表的残明势力包括李自成、张献忠余部与大清王朝的斗争;再是吴三桂与大清王朝的斗争,直到吴三桂死后始获安定。各种斗争错综复杂,容美土司田玄父子均牵连其中,受到各种势力的冲击和制约,容美土司从兴盛走向衰落的道路。 (一)田玄父子与文安之的关系 文安之是明末遗臣,又是南明的首辅,活动于湖广、川东残明势力的代表人物。他与容美土司司主田玄父子关系密切,交往长达18个春秋(公元1644-1661年),死于军中,葬于容美,与田玄祖孙三代五个司主(田玄、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都有关系。因此,欲了解田玄父子在这一时期的政治态度及其变化,弄明白他们与文安之的关系至为重要。 《明史》卷二七九〈文安之传〉云: 文安之,夷陵人。天启二年进士,政庶吉士,授检讨,除南京司业。崇祯中,就迁祭酒,为薛国观所构,削籍归。久之,言官交荐,未及召而京师陷。 福王时,起为詹事,唐王复召拜礼部尚书,安之方转侧兵戈间,皆不赴。永明王以瞿式耜荐,与王锡衮并拜东阁大学士,亦不赴。 顺治七年六月,安之竭王梧州。安之敦雅操,素淡宦情,遭国变,绝意用世。至是见国势愈危,慨然思起扶之,乃就职。时严起恒为首辅,王化澄、朱天麟次之,起恒让安之而自处其下。 孙可望再遣使乞封秦王,安之持不予。其后桂林破,王奔南宁,大兵日迫,云南又为可望据,不可住。安之念川中诸镇兵尚强,欲结之,共奖王室,乃自请督师,加诸镇封爵。王从之,加安之太子太保兼吏、兵二部尚书,总督川湖诸处军务,赐剑,便宜从事;晋诸将王光兴、郝永忠、刘体纯、袁宗第、李来亨、王友进、塔天宝、马云翔、郝珍、李复荣、谭弘、谭诣、谭文、党守素等公候爵,即令安之赍敕印行。可望闻而恶之,又素衔前阻封议,遣兵伺于都匀,邀止安之,追压光兴等敕印,留数月,乃令入湖广。安之远客他乡,无所归,复赴贵州,将谒王于安龙。可望坐以罪,戍之毕节卫。……。 王久驻安龙,可望遂自设内阁六部等官,以安之为东阁大学士。安之不为用,久之走川东,依刘体纯以居。……。顺治十六年正月,王奔永昌。安之率体纯、宗第、来亨等十六营由水道袭重庆。会谭弘、谭诣杀谭文,诸将不服。安之欲讨弘、诣,弘、诣惧,率所部降于大兵,诸镇遂散。时王已入缅甸,地尽失,安之不久郁郁而卒。 文安之初到容美,是1644年前后,一直住到1646年秋,离开容美往施州去桂林见永历帝,长达三个年头,两个春秋。这其间,中原大乱,清兵入关,势如破竹,李自成、张献忠民农军,一败不可收拾。南明王朝,亦屡战屡败:公元1644年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号弘光,第二年五月失败;公元1645年六月,唐王朱聿键在福建称帝,号隆武,第二年六月失败;其弟朱聿粤同年十一月在广州称帝,号绍武,仅40天又告失败;同年十二月,桂王朱由榔在广西称帝,号永历,一直坚持到公元1662年被俘为止。文安之在容美,与田玄父子志同道合,都具有不遗余力、匡复前明的决心。这一点,从文安之与田玄、田沛霖的作品中足可证明。其中有文安之为田玄《秀碧堂诗集》写的《序》,有《田玄宣慰》七律诗,有《同容美宣慰田双云观雨中白莲八赋二首》,有为田玄等《甲申除夕感怀诗》的《甫评》曰:“慷慨悲歌,珠玑萃于,一门三复,诸作一往情深”,还有田玄的五言排律《送文铁庵先生往施州》,更是长歌当哭般地与文安之一道哭诉了他们对故国的殷殷怀想: 秋水凄怀日,溪桥怅别时。 缓随赤象步,微吟白驹诗。 亡国音同哽,无家路倍歧。 烽烟匝楚甸,惊跸远京畿。 对此新亭酒,那堪麦秀悲。 救时虽有略,用武欲何施。 遵渚瞻鸿羽,单麻辍凤池。 愁听望帝血,空感岘山悲。 北阙劳魂梦,东山暂委蛇。 幸徼安道访,难释紫芝眉。 炊黍尊前多,牵衣问后期。 竹郎余胜概,石室有芳规。 教泽原无远,从来照不疲。 (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46页) 文安之与田玄父子的第二次联络,当算文安之受命太子太保兼兵吏二部尚书、总督川湖军务以后,被晋王李定国、秦王孙可望“戍之毕节卫”期间(大约在公元1651年),文安之寄诗田特云(即田甘霖)《遣戍毕节有作寄达容美宣慰田特云》,田甘霖以七律《闻黔中晋李秦孙构难奉诏解之事与五代晋梁符合感而赋此》答之。后田甘霖得知文安之已由黔出蜀,又作《松山怀文铁庵先生长律》一诗,以“奋椎还欲摧春焰,垂翅何堪渡楚汀。相逐欧波随上下,思骑鹤背转飘零”之言,盛赞文安之受命于危难之间,出任南明大学士、兼兵吏二部尚书、总督川湖军务一职,如张良奋锥击秦于博浪沙,放弃悠闲自在的隐逸生活,飘蓬天涯,联络抗清力量,其操守可歌可泣,这表明田甘霖对坚持抗清的文安之由衷的钦佩,与田玄“对此新亭酒,那堪麦秀悲”,可谓异曲同工,心心相印。 在田甘霖答文安之的《七律》诗标题中,把晋李、秦孙相提并论,是当时的一种误解。晋李,指李定国,张献忠养子,永历三年附南明,后封晋王。秦孙,指孙可望,张献忠养子,后封秦王。据王夫之《永历实录》载:永历帝在南宁,孙可望使其部将率兵二千人,击杀朝官三十多人,威逼皇帝加敕实封秦王。后孙可望被李定国击败,投降清军。而李定国一直忠于南明王朝。五代梁时,侯景降梁复叛,梁武帝饿死。田甘霖说“五代与晋梁符合”,或是指此。仅借此一角说明,以正视听。 文安之与田玄父子的第三次联络是公元1654年(永历八年,顺治十一年)四月“文安之走川东,依刘体仁(即刘体纯,又名刘二虎)以居”以后。从田甘霖《感怀文铁庵先生》有序中得知,田玄父子与文安之联络频繁,且都是商讨关系大事。在双云(田沛霖)去按世以后,文安之曾来信悼念;在文安之赴川东以后,“又得公寄长兄(既霖)手书,所言在白帝城与楚藩争自立事也,此等关系大事,千里之外,公必往返商之,则公之期兄又可知也。” 一些学者认为,文安之担任南明首辅后,曾于公元1651年前后,第二次到过容美,其主要证据是文安之《同容美宣慰田双云观雨中白莲》及田沛霖《奉陪相国铁庵文夫子观雨中白莲》诗。我们认为文安之在公元1651年秋,曾来湖广,与李来享等部“共结寨于西山中”(见费密《荒书》),这次是否第二次到容美土司,还待考证,仅凭以上两首诗作则不能成立。因为容美宣慰田沛霖早在公元1648年(顺治五年,永历二年 戊子)就去逝了,又怎能在死后三年陪文相国观白莲呢?这两首观白莲的诗,只能是文安之第一次到容美(约在公元1445年前后)作的。那么怎能在诗中又称“宣慰”,又称“相国”呢?这好解释,文安之“戍毕节卫”时(约公元1450-1451年),田甘霖(字特云),没有任宣慰,不也称“寄达容美宣慰田特云”吗?既然对特云称得,宣慰应袭双云当然也就称得了。再说,宣慰田沛霖(公元1448年)去逝,两年以后(公元1450年),文安之曾写信悼念,田甘霖在《感怀文铁庵先生有序》长律诗中有言:“兄亡只隔两星霜,公犹远道寄哀诔”,就是证明。这说明文安之在公元1451年前后,更不可能与死去的田双云宣慰共赏白莲了。 文安之与田玄父子的第四次联络则是顺治十五年(永历十二年,公元1658年)正月,容美宣慰司田甘霖及其叔田圭被刘体纯部“掳去”,离开容美土司,赴长江以北刘体纯大营,与文安之“共商”抗清复明大计。同时“容美军民户口万余,降住刘营。”有田圭五言长诗《巴东行呈文铁庵相国 有引》、七言诗《笼中鹦鹉戊戍被留军中作》:田甘霖七律《哭文相国 时困巴东作》为证。田甘霖、田圭等在巴东江北刘营“留驻”到公元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永历十五年)文安之攻重庆失败,“郁郁而卒”之后,即同文安之的幕客宋生一道,伴着文安之的灵柩返回容美,并将文安之的灵柩埋葬在容美中府附近的紫草山上,幕客宋生一直守之不去,直到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顾彩游容美时还健在。顾彩在《容美纪游》中云: “紫草山朴茂幽深,全体皆石叠成,其上数里有草庐三五楹,君所筑以居隐士宋生者。生常德武陵人,故明督师学士文安之幕客也。文公以避贼,流寓司中,君父少傅公礼为上宾,卒葬是山。宋生守之不去,今年八十余,誓不下山。君常就而为之携酒,生所聚皆怪石,颜曰‘米拜亭’”。 君,指田甘霖的长子田舜年,时为执政司主。顾彩为什么说文安之是“卒葬是山”呢?因为这里是田氏的避讳之处,不便明说,只能这么交待。事实上,田甘霖在宋生五十大寿时为宋生作歌祝寿的《序》中已经交待明白了:“新安宋子侠士了,交将念载,曩予困顿巴东,宋子形影相随,今五十初变,予理残疆,官贫无赠,作歌以祝”。 (二)一支虎“移营容美”之劫 清道光《施南府志》卷十七载: “丁亥(顺治四年 永历元年 公元1647年)五月,一支虎李过(闯王爱将,后降福王,赐名赤心)始率十三家余烬入卫地,肆屠掠,与土司战于南城,大破之,遂移营容美。戊子,自容美转屯施南司。” 道光《鹤峰州志?沿革》田沛霖条载: “田沛霖,字厚生,号双云,元长子。……,尝遣千户覃应祥间道赴粤闽行在陈方略,无何,残寇一支虎由清江窜入,沛霖不及备,遂受其蹂躏。不一年,忧忿以卒,年三十有九。” 清《田氏世家?容美宣慰使田沛霖世家》载: 时永历元年丁亥也,公方锐意勤王,欲修匡扶之业,无何,残寇一只虎,由清江奔入容地,公初视为降丁,不为备遂至,库藏宝玩,官廨名舍,以及野积公储,一时劫掳殆尽。尤伤心者,太保仁忠公(指田玄)柩,并太夫人寝墓,俱被发掘。公自忿竭忠于国,未能获报,而横受惨祸……,郁郁不乐者一年,竟忧愤暴蹶而卒。寿三十有九。 以上三分史料,意思大致相同,无论是“移营”还是“窜入”、“奔入”,一只虎部(起码在千人以上)在容美驻扎长达半年之久,确实给容美司带来了灾难:一是容美自建立土司以来,300多年的积蓄,毁于一旦;二是祖坟被掘发(掘发者的主要目的是为获取陪葬金银物品,实事上容美土司有金银物品陪葬的习俗,解放后文化革命期间,一些人曾在田甘霖墓葬里掘发了许多金银陪葬物品),这是令其后代特别伤心的事情;三是更令人悲愤的是,一支虎已经投降南明,是打着抗清复明的旗号“移营容美”的,其政治态度与当时的容美司主完全一致,对这样一支人马的胡作非为,既无法忍受,又不能抵抗,只有日夜拊心,悲忿叹息了! 有的学者认为,一支虎劫容美,不全是田沛霖卒死的因素,当然也与更大 的形势有关,诸如明末遗臣与闯献余党合作抗清,川东、湖广(主要是鄂西施州卫及夷陵地区)等地残明势力倍增。同年,清朝大军拥至洞庭湖西的澧州,继而占有容美以东以南的常德、辰州、沅州的大部分地区(见《东华录》顺治四年十二月庚寅、丙戍条,顺治五年二月壬辰、四月壬午条),容美虽是残明势力的一部分,仍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但是其导致田沛霖“郁郁而卒”的直接原因,是“一支虎劫容美”,这是不可置疑的。其一,田沛霖是丁亥的第二年即戊子年(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郁郁而卒”的。其二,有的学者认为田沛霖“郁郁而卒”于公元1651年,要比前者迟死3年,其主要依据是道光《鹤峰州志》有云:“田既霖,字夏云,元次子……以兄沛霖无子袭职,时大清定鼎七八年矣。”从大清定鼎的1644年,再加上七八年,就是公元1651年了。其实,田既霖袭职的时间,不等于田沛霖去逝的时间,这里的原因《田氏世家?容美宣慰使田既霖世家》说得清楚:“仁忠公并其伯兄双云,三年之内,先后捐馆,又当戎马蹂躏之后,国无长君,阖司官僚舍把,以世序议当立。公悲号惊走,谓伯兄尚有遗腹可望,不忍遽闻此言,引佩刀自断其发,欲远窜绝域。众等再三劝以暂摄权柄,待嫂氏分娩。未几,腹子蕃嗣生,公尽心抚导,冀起成立,如是者三年,无何,蕃嗣又夭,公哀恸废食……不得已始受职,是时,大清已定鼎七八年矣!”(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01、102页) 由于清道光《鹤峰州志》的编纂者,摘引《田氏世家》这段文字不够完整,不够准确,致使现代一些容美史的研究者,多了许多的“探讨”、“推断”,枉费了许多时间。 (三)夹缝之中求生存 当时,文安之既是田玄父子的朋友,又是南明王朝的代表人物。他曾代表永历帝对“西山寇”(多为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余部,打着联明抗清的旗号,活跃在巴、渠、巫、施之间)诸首领进行封赠:李赤心临国公(原名李过、李锦,外号一支虎,降后唐王赐名赤心,死后由其养子李来亨承袭)、郝永忠益国公(原名郝摇旗,降后唐王赐名永忠)、刘体纯皖国公、袁宗弟靖国公、王光兴荆国公、马腾云桐城候,拓天宝宜都候党守素兴天候,贺珍岐候等等,容美土司亦被封为容美等处军民宣慰招讨使司,名义上均受文安之的节制。容美司主在南明势力圈内,对文安之是信得过的,“志同道合,心心相印”;对“西山寇”则疑虑多多,他们各自为政,相互争斗,难成气候,尤其是一只虎劫容美,刻骨铭心。这是容美处夹缝的一个方面。 还有另一方面,就是大清王朝步步紧迫,容美司之近邻,永顺、保靖两大土司已于顺治八年(永历五年,公元1651年)三月降清(见《东华录》顺治八年三月乙酉条),清朝大军已从东南两方面逼近容美边境,何去何从,关系容美土司之存亡问题,必须作出相应的决策。 容美土司主田玄去世,由长子田沛霖承袭。田沛霖是一位对朝廷忠贞不二的土司王。自清兵入关的1664年至1666年后田沛霖卒世,其间及前后与其父,奏明正朔,收容流寓,对偏安一隅的南明王朝,寄予很大的希望。容美土司当时能保全其政治与军事上的势力,这不仅是容美土司和南明要员相投缘,也与南方的残明势力的活动相关联。 清朝定鼎之初,李自成率部众沿汉江东下,结果于1665年在湖北九宫山被地方武装所杀害;张献忠于1644年率部进入四川,两年后被清兵杀害。张献忠余部分散于川东一带,与李自成余部李过、刘体纯等合流,组成了“夔东十三家”(即史称“西山寇”)。1645年,原明王朝总督何腾蛟,巡抚褚胤锡,招抚李过等人联合抗清,使原本势不两立的将相和“贼寇”首领,因民族仇恨而走到一起,一时间川东抗清势力大增。容美土司亦在这股势力的范围之内。 然而,李过在顺治三年(1646年)以后,屡次败于清兵,乃自岳州、荆州彝陵与川东地区撤退到湖广西侧山地,被迫移营施州、容美一带。不久,清军占领容美之东的常德、辰州,顺治八年(1651)保靖、永顺土司降清。面对各军事势力的纷争局面,容美土司临着何去何从的问题。就是在这种形势下,效忠于残明的田沛霖“忧愤以卒”,紧要关头,倒了大树,容美土司内部的矛盾也渐呈白热化趋势。 田沛霖“忧愤以卒”后,暂时仅有“遗腹子”无人袭职,由其二弟田既霖摄政理事。到田既霖正式袭职视事时,清朝定鼎已是七八年了,而此时南方各派政治势力仍然风起云涌,假托“反清复明”的口号,纷纷争利霸地,烧杀掳掠往来不绝。 田既霖在种种纷乱的局面下,自觉难以应付,“才非拨乱”,遂将诸政事委托三弟田甘霖协办。1655年,在田甘霖的劝说下,田既霖迫于形势,代表容美土司正式奉表投诚清廷,成为清王朝的首任容美土司主。 田既霖、田甘霖和田沛霖的政治态度有着明显的区别。田沛霖是“奉明正朔,忠贞不二”,田既霖、田甘霖则通过对时局的反复权衡,认为应审时度势势,惟有归顺清朝方可自保。 据《东华录》载:“湖广容美土司田既霖,以所部二万投诚。上嘉之,命所司速叙”。 《鹤峰州志》沿革志亦载: “乙未岁(顺治十二年,1655年)既霖投诚,我朝晋授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赐蟒玉,一品服色,丙辰(申)年卒(1656年)” 田既霖袭职不到一年即谢世,死因何在?如果说田沛霖是因面对纷乱局面而“忧愤以卒”的话,那么田既霖受命于危难之中,绝不会因“才非拨乱”而自蹈阴曹的。他的死当与土司内部忠于残明的政治势力有关。既霖卒世时并无“流寇”袭扰,他还奉表投诚清廷,这无疑是容美土司为了生存,而带有划时代决定性的举措,但这一举措则受到了保守的忠于残明的政治势力的相抵触。据悉,容美下属之水浕司唐镇邦、唐继勋,石梁司唐公廉等人与故主田沛霖的政治主张完全相同,并曾与既霖争战,终至投奔“流贼”抗清,成为田既霖“率众二万投清”的对立面。据此推测,田既霖很可能是为仍奉明朝正朔的政治势力所暗算。 顺治十四年(1651年)田甘霖膺任容美宣慰使。清道光《鹤峰州志?沿革》田甘霖条载: “田甘霖,字特云,号铁峰,元三子。年二十补博士弟子。以兄既霖无子袭职。残明降寇之为勋镇者(按指刘体纯)藉容美奉本朝正朔为口实,厄之于皖国公刘体纯营中。督部李荫祖奉闻。奉世祖章皇帝恩旨:有田甘霖能否脱归,星速奏闻之。谕后,多方解险,栖澧阳者四年乃归。 其时容美土司仍处于各派军事力量的激烈斗争中。上任不到一年(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即遭厄运。 “刘体纯、塔天保即遣其将刘应昌等四人,将锐卒三千渡江(过清江)昼伏夜行,不四日抵容美,掳田甘霖及其妻子以归,遂尽逐江南民此渡,时顺治十五年五月也。容美以金银数万赎甘霖,乃复遣返。”(见康熙齐祖望《巴东县志·事变》 另据(同治《建始县志》亦载称: “王光兴驻扎在建始的后里,招聚流民,劫掠容美,建人多从之”。 田甘霖刚上任视事,就被裹挟在巴东刘体纯的行营之中,饱受厄运之苦,时间长达四年,就是以“万金赎回”后还有司难归,流亡松滋等地达4年之久,于康熙元年(1662年)才回到容美任事。回司视事是因为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文安之所辛苦经营的抗清统一战线,已分崩离析,清朝江山趋于稳定(荡平三藩之乱后)于是,他立即向清廷呈送《田甘霖倡义奏疏》陈述其被刘体纯俘获的缘由及其经过,并请恢复封号,该《疏》奏称: “臣以边方远臣,慕义向化,西南首倡,于顺治十二年投诚,十三年缴印,十四年蒙换新篆,并赐袭帽弓马、犹渥逾涯,顶踵莫报,仰戴天朝洪恩,遂宣布德意,实期招诸土司,尽归版图,以答皇恩。不期深中贼忌,身受惨祸,于十五年正月内,遭刘二虎贼众掩袭,寨破被掳,除钦颁印信并尝赍等项,尽被掳掠,题报在案。凡臣阖家眷属,及舍把军民人等,感忍耻受辱者四年余。幸赖皇上宏庇;应袭长男舜年,亲属官僚臣田商霖、田鼎等,未落虎口,得以设处措费,鬻子质妇,不下数万金,赎臣生还……”(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4、5页)。 对于容美遭刘体纯袭击及田甘霖被掳;困于刘体线行营之中饱受围厄之苦这一历史事件,研究学者持两种说法,即一派学者认为,刘体纯其时已在文安之及原明王朝总督何腾蛟、巡抚禇胤锡招抚李过等人联合抗清,而田甘霖此时已奉表投诚降清,并成为清朝首任土司边臣,政治上成了刘体纯的对立面,于是“有重兵三千日伏夜行掳掠容美之举”,这次行动既有政治目的,也有经济目的。另一些学者认为:田甘霖不是被“掳”,而且被“邀”。文安之、刘体纯等欲与他合兵一处联合抗清。其间,田甘霖曾率土兵参与驻守关隘并与清军交火。后文安之、刘体纯等内部分裂导致兵败,田甘霖方辗转回到容美。为了向清廷交待这段历史并开脱责任,故伪称“联合抗清”为“被掳受困”。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不在本节责内,书此存留供研究者参考。 夹缝中的容美土司境处,甚为险恶。此一劫远远超过“一支虎移营容美”之劫,上一次虽然损失惨重,但仅限于容美中府一地,其下属诸土司损失不大。这一次涉及容美下属各个土司,如五峰、石梁、水浕源、椒山等等,多是司主率领,土司卷带全司军民而去,使兴盛一时的容美土司元气大伤。 (四)趁吴三桂之乱图谋发展 吴三桂于康熙十三年至二十年(公元1674-1681年),自封为周王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打出了反清的旗号,其势力在湖广巴蜀间迅速扩展,巴东、建始、利川等县均降于吴三桂。容美土司田甘霖、田舜年父子,刚从“夹缝中求得生存”,正值治理残疆,百废待兴的时候,既没有力量,也不想和打着反清旗号的吴三桂兵戎相见,于是,接受了吴三桂的封号:容美路都统使承恩伯,并派兵参加了吴军对清军的作战。到了吴军溃败已成定局,清军大举渡江南下之时,田舜年始决定反戈一击,投诚于大清顺承王案下。这样做,容美田氏父子似乎有些“反复无常”,但就容美土司的大局而言,仍不失为一正确选择:它使容美地域不仅避免了兵燹之灾,而且得到相应的发展。 但是,这段历史却被田舜年及其后人歪曲了。田舜年在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给皇上的《披陈忠赤疏》中,把自己妆扮成“反对吴三桂的英雄”:“盖自吴逆叛阻,臣愤裂五内,誓天日,盟屋漏,志切捐躯”(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7页),清道光《鹤峰州志》则说成是“吴逆窃叛,胁受伪命”(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75页),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的顾彩《容美纪游》,更把田舜年接受吴三桂封爵,一笔勾销了,他说:“吴逆倡乱,兵入楚界,欲羁縻以伯爵,君坚持本朝印信,据险自守,寇不能窥”(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296页)。以上叙述,均是对历史的歪曲,依据如次: 其一,吴三桂的军队没有到过容美,不存 “胁受伪命”,更不能说成是“据险自守”。容美土司是吴三桂联合反清的对象,不是他要打击的目标,只需要派个信使来“规劝”、“加封”就行了。当时被吴三桂加封的除了田氏父子以外,还有容美土司下属总兵官、副总兵官、参游守、安抚、长官、指挥等四十位之多(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9页),此怎能用“胁受伪命”来解释? 其二,田甘霖死于接受吴三桂封爵的第二年(清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田舜年给其父立碑是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此碑的落款不是大清年号,而是吴三桂的年号:“时周叁年岁次丙辰季春月”;田舜年的官衔也是吴三桂加封的官衔:“孝男 容美路都统使舜年”(此碑现存鹤峰县博物馆,碑文收入《容美土司史料汇编》),这能说是“坚守本朝印信”吗?不仅如此,就是田舜年投诚大清顺承王的第二年(清康熙十九年),他亲自撰写的《晴田峒记》落款仍然是吴三桂封的“承恩伯”头衔(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108-110页),这说明,田舜年接受吴三桂封爵,不仅仅是“自愿”,而且是“知遇”的了。 其三,田舜年不仅接受了吴三桂的封爵,而且还派容美总兵官、其子田炳如、容美副总兵官、其弟田庆年率土兵前往澧州,在吴三桂军前效用,与清军作战。只是到吴三桂病死、败局已定的清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才反戈一击,投诚顺承王门下,“同心戮力,统一杀贼”(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93、17页)。 其四,田舜年利用吴三桂与清朝争斗的时机,“收拾残疆”“重整部落”,使容美元气开始恢复。清《长乐县志》载:“康熙甲寅年(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容美田九峰,兵掳五峰司张彤绍、水浕司唐继勋、石梁司唐公廉,而以其子弟袭各司职”(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98页)。又据清《巴东县志》载:在吴三桂兴兵占领巴东县城的时候,容美田舜年遣人杀死红砂堡防兵占领了红砂堡地区。 史料亦有公正的记载,清《长乐县志》卷四云:“康熙十三年,滇藩吴三桂起兵,容美负固怀二,遥为声援。圣祖仁皇帝曲赐矜全,西南平定,仍予世袭”(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80页)。田舜年在康熙二十年上书皇帝,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目的是讨好清朝统治者,换取更高的信任。而当的清朝统治者也就来个‘不咎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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