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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时亮辑录潼南《田氏宗谱》之五 潼南县田氏族委组织规程
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6664  添加时间:2020-9-6 17:30:16
 

田时亮辑录潼南《田氏宗谱》之五

潼南县田氏族委组织规程


     按照祖先遗训,不分富贵贫穷,总是一脉所分,为了教育子孙后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凡是田氏族人,必须热爱祖国,遵老爱幼,尊祖敬宗,遵.纪守法,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有矛盾互相忍让,各自克制、团结邻里、发展经济、共同致富,使我族世代昌盛。

     一、由支派族人推荐出品德兼优,有办事能力,族人爱戴,热心族务工作有一定威望的委员组成“潼南县田氏族委员会”

     二、族务委员会委员,每个支派推举一人,由委员推选常务委员,再由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一人,付主任一至三人,负责日常族务。

     三、各支派在本地由族人举荐联络人员,负责办理日常族务事宜。

     四、族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付秘书长、会计、出纳,是常设为族人尽义务的办事人员,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履行族务事宜。

     五、以上人员有缺额时,委员由支派族人选举,常委由过半数的委员补选,正付主任由常委选举补充。

     六、职责分工:

     1、主任负责召开常委和委员会议,研究和讨论有关族务工作,并督促管理族内的一切事务;

     2、付主任,常委和委员负责分管承办的有关事务;

     3、正付秘书长负责族内的秘书事务;

     4、会计、出纳负责族内财务收支保管;

     5、各支派负责组织“清明”上谱和春秋祭祖,督促族人按统一辈序取名,倡导族人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族人中的困难,鼓励有志青年入高等院校深造,依法协助调解族内纠纷。

     七、财务审批

     1、费用开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的分工办法;.

     2、一切费用开支,需经主任先批后支,否则由经办人自已赔偿;

     3、财务收支每年向族务委员通报一次情况,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常委提请族务委员会讨论修改补充。


(本规程已于2000年10月2日由田氏族人第二次代表会通过实施)


供稿:田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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