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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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6771 添加时间:2019-11-17 18:56:28 | ||
田真兄弟
志怪小说集《续齐谐记》载: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貲皆平均惟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木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合财宝遂为孝门真仕至太中大夫陆机诗云三荆欢同株 注:《续齐谐记》为南朝梁吴均[469/520]撰。吴均(469-520),字叔庠,南朝粲吴兴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人。出身寒微,好学,有傻才。梁武帝天监初辟为吴兴郡主簿,后为建安王记室掌文翰,迁国侍郎,入为奉朝请。后奉诏撰《通史》,未成雨卒。曾注范睥《后汉书》,著有(庙记》《十二州记》《钱塘先贤传》、《续齐谐记》等。《续齐谐记》一卷,多记节令习俗、异类姻缘、幻化变形、因果报应等。按《隋志》,宋散骑侍郎东阳无疑先有《齐谐记》七卷,故此书称续。《续齐谐记》现存传本只有十七条,文辞优美,书中不少故事曾广为流传,如七月七日织女渡河会牛郎故事,五月五日作粽祭屈原故事,常为人引作典故。特别是田真故事为姓氏家族和睦的象征,被北周庾信《庾子山集》,元夏庭芝《青楼集》,明冯梦龙《喻世明言》,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明程登吉《幼学琼林》,明章玄应著《章玄应集》,清张潮撰《幽梦影》,《临潼县志》,《巩县志》,《内丘县志》等经过作者再加工采用。 其中嘉靖《巩县志》载:“隋田真兄弟,季日广,仲曰庆,皆同财业。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堂前有紫荆树一株,甚茂,兄弟共议破而为三株。忽一夕,树即枯死。真见之,惊谓其弟日:‘木本同株,当分根,便憔悴,况人兄弟!孔怀而可离,是人不如树木也。’兄弟相感而合。诸妇闻之,后无闲言。”孝义由此得名。又乾隆五十四年《巩县志》卷十五载:
三田故里 桑调元 三田如荆树,本自欢同株。 如何中离异,顿使连枝枯。 离者辄复合,枯者仍荣敷。 遗风成雍睦,足为乡里模。 旷林不相能,帝遣各一区。 历山忧未解,于田泣呜呜。 周公与管蔡,零雨涕泪俱。 可堪粟布谣,汉文心烦纾。 有生遇乖违,饮痛无贤愚。 李树代桃僵,交让同悲戲。 相辉良不易,华萼愁萧疏。 精诚感草木,涕下沾衣襦。
孝义门,2002年孝南村兴建。三田故里,即今孝义街道办孝南村和孝北村统称孝义,在这里有“三兄弟哭活紫荆树”的故事。东汉章帝年间,这里住有一位姓田的老汉,田家三个孩子分别取名田真、田广、田庆,兄弟和睦,协力创业,家境兴旺。田老汉去世后,家务纷争,只好分家,决定将树截三段,各得一段。第二天一早,只见紫荆树死了!兄弟媳妇哭了几天,最后发誓:“咱不再提分家啦! ”语音一落,只见满树的红花重新绽放,紫荆树真的又活了!田氏三兄弟齐心协力,重振家业,并为乡里乡亲办了许多善事、好事。人们为了纪念田氏三兄弟的孝行义举,把这里改称为“孝义”。汉朝提倡以“孝”治天下,汉章帝在洛阳听到故事后,大加宣扬,并亲赐“孝义”之名。
三田墓,在巩义市孝义岭上。冢已无存。 田氏祠,在河南省巩县孝义镇大王沟口。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知县朱胜倡建。祠已毁,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重刻明碑,记述了田氏兄弟的事迹和建祠经过。此碑现存巩县文物保管所。 其中乾隆41年《临潼县志》卷三祠祀篇载:田真田庆田广。----。田祠篇,祀田真田庆田广兄弟,荆枯复荣也,在东郭前,县张蒲建令兄弟讼者礼之。---------田真墓,县北三田村,田庆田广附,省志醴泉县谷口,亦田真墓不如临潼三田村之传远而据也。 卷七孝义篇载:田真田庆田广,三田里人,父母临终,指庭前紫荆曰,此树枯,尔曹异居,一人听妇言私蓄,树即枯,其人悔,兄弟抱树而哭,荆复茂。吴均《续齐谐纪》:真京兆人,兄弟三人共议分财赀,皆平均,惟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真起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斲,是以焦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合柴赀,遂维孝门,真仕至大夫。(旧志及续文献皆作隋人,今考吴均《续齐谐纪》,即载此事,而晋陆机诗亦云,三荆欢同株,则真必汉魏间人也,以为隋者,讹也,今祀忠义。) 供稿:田维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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