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应诏:一代护国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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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10783 添加时间:2011-11-14 21:33:06 | ||
北洋政府颁发给田应诏的二等宝光嘉禾勋章
二等宝光嘉禾勋章正面 该勋章直径9.4厘米,银质,无绶。勋章主图案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由八角形立体银色光芒围绕四周;第二层次八角形五色旗组成的光芒环绕;第三层次在直径约2厘米的圆圈内,外圈在红色带上镶嵌18颗白色的珍珠,中圈在白色带上镂刻青黄色的“嘉禾”谷穗图案,内圈中应为一颗红色的宝石。可惜原件宝石和一颗珍珠均已缺失。
二等宝光嘉禾勋章配盒
宝光嘉禾勋章为民国五年(1916)十月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黎元洪政府颁发。袁世凯当政后,田应诏回到家乡湘西,掌握了军政大权,开始湘西自治。1916年袁世凯窃国称帝,策封田应诏为一等轻骑都尉。田应诏对袁的策封毫不理睬,还讥讽袁“当臭皇帝不怕世人笑话”。 1916年2月,蔡锷在云南手举义旗,护国讨袁,在黔军挺进湘西时,护国军前部王文化与北洋军卢金山部发生激战,两军相持不下,情况十分紧急。王、卢二人都是田应诏的好同学,他们又同时向田求援。在湘西军内部,对于支援谁意见不一致,有的主张北阀讨袁,有的主张“坐山观虎斗”。这时,田应诏决定响应孙中山的“护国”号召,出兵倒袁。5月24日,田应诏在凤凰成立湘西护国军,自任总司令,率部攻打北洋军。同时指令部下作战时不要伤害老同学卢金山。湘西护国军一出阵,迅速改变了战局,使蔡锷军得以取胜。蔡锷将军称赞田应诏“关怀大局,虑远深思”。 为表彰田应诏在护国运动中的功勋,也为了安抚地方统军将领,北洋军阀黎元洪政府在1916年10月10日,特授予田应诏二等宝光嘉禾勋章。
由田应诏斥资兴建的古风雨桥
注:宝光嘉禾勋章 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年)12月6日颁发《陆海军叙勋条例》和《陆海军奖章令》,民国三年(1914年)1月14日颁发《陆海军勋章令》,到民国五年又作过几次修正和补充,根据这些法令先后设置了“大勋章”、“大绶宝光嘉禾章”、“嘉禾勋章”、“白鹰勋章”、“文虎勋章”、“勋表”和“陆海军奖章”,以及“功绩”、“学术”、射击等奖章。
一等大绶宝光嘉禾勋章 宝光嘉禾勋章为民国五年(1916)十月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黎元洪政府颁发。分五等六级。 一等大绶: 红色绿缘 中嵌珊瑚圆珠(红)加绘嘉禾
北洋政府三等宝光嘉禾勋章
四等宝光嘉禾勋章
五等宝光嘉禾勋章 民国时期,国内政局一直动荡不定。不同政权统治区所属的组织机构颁发的徽章,往往带有政治色彩。宝光嘉禾勋章也不另外,其内圈有嘉禾图案,第二层则为八角形五色旗组成的光芒环绕,具有很深的寓意。 嘉禾是生长得特别茁壮的禾稻,古人视嘉禾图案为吉祥象征。民国时期,嘉禾图案取代清代的龙纹出现在货币、徽章上,并具有简易国徽的性质。但对图案样式未作特殊规定。 五色旗为北洋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使用的国旗。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各省代表曾主张以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为国旗,孙中山先生表示反对。他认为,清朝海军一、二品大员之旗亦为五色,今再用五色,未免失体。他还认为,五色旗的五道色条呈上下排列,仍有阶级,不能体现平等之意。南北议和成功后,临时参议院在1912年3月经讨论仍决定以五色旗为国旗。在后来国民党与北洋军阀的斗争中,国民党方面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北洋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仍以五色旗为国旗。到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全国后,五色旗失去了其作为中华民国国旗的资格。
佩戴一等大绶宝光嘉禾勋章的黎元洪 根据1912年12月6日颁布的《陆海军奖章令》规定:“陆海军各种勋章,凡民国陆海军人于平时战时著有勋劳,或非陆海军人及外国人于陆海军特别任务中著有勋劳者,皆得分别给与。”民国五年(1916)双十节,黎元洪以共和重建,特颁发大批授勋令,以为酬庸之典。首授孙中山大勋位;蔡锷、唐继尧、陆荣廷、梁启超、黄兴、岑春煊6人以勋一位;段祺瑞、王士珍、冯国璋3人以一等大绶宝光嘉禾章。其余如西南首义反帝制派将领及北洋帝制派的拥兵者,甚至逊清皇室之世续、载涛、绍英等,亦均获得勋章。田应诏作为地方统军将领,正是被拉拢的对象,被授予二等宝光嘉禾勋章,合情合理。
珍贵的民国元年有关应诏的陆军部委任状
湖南省博物馆在清理点交20世纪60年代由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转来的一批阶级教育文物中,发现一份弥足珍贵的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八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和陆军总长黄兴联名签发的陆军部委任状。 委任状长34厘米,宽32厘米,直行彩墨印制,毛笔填写,完好。委任状全文为“今委任田应诏充第二十旅旅长此状”。其后分别为孙中山、黄兴的联署名字,其中“孙文”为孙中山亲笔手书签名,并加盖边长11厘米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篆体阳文朱印,“黄兴”签名疑为代笔,因在签名下方盖有“黄兴之印”铁线篆刻阳文朱印,在“陆军部总长”处加盖边长7.8厘米的“中华民国陆军部之印”,铁线阳文朱印在委任状左边,“委字第×××号”处有对角一半“中华民国陆军部之印”铁线阳文朱印骑缝章,“委字第×××号”因只留有一半,难以准确辨认,疑为“委字第×百四十七号的手写体。 田应诏,字风丹,清末湖南凤凰今凤凰县人,苗族,为清末贵州提督兼署巡抚田兴恕的小儿子。凭其先父的关系和影响而受到当地官员的关照,进而入湖南陆军将弁学堂学习。光绪三十年三月1904被官费保送日本留学,留学期间结识孙中山、黄兴等人,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影响下加入孙中山、黄兴等创立领导的中国同盟会,走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道路。 光绪三十二年1906,田应诏留日归国,经时任湖南巡抚的赵尔巽介绍,赴四川出任陆军小学堂兼陆军速成学堂总办,后来成为川军主要统帅的刘湘、杨森等人便是田应诏任总办时的学生。光绪三十四年1908,田应诏离川转赴江宁今南京,出任清军第九镇徐绍祯部第三十四标三营管带。武昌首义爆发后,各省民主革命力量纷纷响应,很快形成席卷全国的辛亥革命浪潮。在同盟会掌握的江浙联军组织发动攻打南京的攻势作战中,田应诏主动请缨担任敢死队队长,率部攻占雨花台,为光复南京立下重大战功,并因此擢升为旅长。中华民国建立后,田应诏被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中华民国陆军总长联署委任为第二十旅旅长。 之所以说这件委任状弥足珍贵,是因为: 第一、虽然从委任状编号看,自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到3月18日签发这一份委任状,陆军部颁发的委任状总数应在百份以上,但存世的到目前还只见到这一件,从李新先生主编、由原中国革命博物馆提供文物图片资料、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型《图说近代中国》,到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编辑、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黄兴画册》,均没有刊录这段时间陆军部颁发的委任状文物图片。 第二,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央政府各部总长、次长的任命必须由临时大总统签署,但作为各部所属军、政长官的任命是否也由临时大总统与各部总长联名签署﹖关于这一任命形式的具体实施情况,除此件委任状外,目前尚未见到其他可以佐证的实物资料。 第三、委任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孙中山、袁世凯权力交接过程中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两位临时大总统权力并存的历史事实。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向参议院提出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的咨文,15日,南京参议院根据孙中山的提议选举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正式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职。应该说,两位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交接已经完成,从这一天开始,孙中山已经没有以“临时大总统”签署委任状的任何理由和权力。但这件委任状却是3月18日签发的,也就是说,袁世凯就任第二届临时大总统8天后,孙中山仍在行使“临时大总统”的职权签发委任命令。由此可以看出当时权力交接过程中的复杂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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