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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滋得稿及田滋
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6108  添加时间:2010-11-14 22:21:54
 

    《棠阴比事》内载田滋得稿:

 

     田滋得稿(此事虽不可为常法,然可见田公之用心也。主刑者恒存此心,庶几公平也夫)

    大德二年,田滋为浙西廉访使,有县尹张彧者,被诬以赃。狱成,滋审之,但俯首泣而不语。滋以为疑,明日斋沐诣城隍祠,祷曰:张彧坐事有冤,伏愿神明其诬。守庙道士进曰:曩有王成等五人,同持誓状到祠焚祷,火未尽而去之。烬中得其遗稿,今藏于壁间,岂其人耶?视之果然。明日,诣宪司诘成等,不服,因出所得火中誓状示之,皆惊伏罪。张彧得释。


    《棠阴比事》,宋代桂万荣编,全一卷,南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刊行。是继五代时和凝父子所著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书名《棠阴比事》,是取歌颂清官的“棠阴”(“棠阴”即“棠荫”,系取自《诗经·召南·甘棠》)和董仲舒著《春秋决事比》之义。
本书从各方面总结和说明历代决疑断狱和司法检验的经验,有助于减轻人民讼累和避免某些冤滥,对加强封建法制、维护社会秩序有利,因而曾受到宋理宗(1224~1264在位)的褒奖,一再重刊,广为传播,影响深远;日本曾有译本,为研究中国古代审判实践经验的人所重视。


    《元史》载(内含田滋得稿):

    田滋,字荣甫,开封人。至元二年,由汴梁路总管府知事,入为御史台掾。十二年,拜监察御史。十三年,宋平,滋建言:“江南新附,民情未安,加以官吏侵渔,宜立行御史台以镇之。”詔从其言。遂超拜行御史台侍御史。历两淮盐运使、河南路总管。

    大德二年,选浙西廉访使。有县尹张彧者,被诬以赃,獄成,滋审之,但俯首泣而不语,滋以为疑,明日斋沐,诣城隍祠祷曰:“张彧坐事有冤状,愿神相滋,明其诬。”守庙道士进曰:“曩有王成等五人,同持誓状到祠焚祷,火未尽而去之,烬中得其余藳,今藏于壁间,岂其人耶?”视之,果然,明日,诣宪司诘成等,不服。因出得火中誓状示之,皆惊愕伏辜,张彧得释。

    十年,改济南路总管,寻拜陕西行省参知政事。时陕西不雨三年,道过西嶽,因祷曰:“滋奉命来参省事,而安西不雨者三年,民饥而死,滋将何归!愿神将甘泽,以福黎庶。”到官,果大雨。滋即开仓,以麦五千余石给小民之无种者,俾来岁收成以偿官,民大悦。未几,以疾卒于位。赠通奉大夫、河南行省参知政事,追封开封郡公,谥庄肃。

 

    附:
    《归德田氏家乘》载:吾归德田氏,世系出有虞氏,始祖‘德甫’之祖讳‘滋’,原籍山西省泽州府高平县,迁于大梁之浚仪;明洪武四年,吾始祖‘德甫’携夫人岳氏又由汴之浚仪复迁于归德府城东三十里柳河集(今商丘虞城县陈集)东南三里许,因家焉,即今之谷熟镇‘田老家’也。


    注:田滋为吾商丘归德田氏始祖德甫之祖,是《归德田氏家乘》中明确记录可考的最早之先祖(除黄帝、舜帝和田氏始祖田完外),田滋以上世系吾地古谱无记述,而现网中记录的田滋以上世系互有冲突,记述不一,也与现存资料有别,甚为困惑;世系为家谱之根本,岂可辱没先祖而妄加攀附耳!故求存有相关确切资料的宗亲告知,以得本源,将万分感激!


河南商丘归德田氏十九世孙:田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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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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