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祐恭墓志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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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11235 添加时间:2010-2-4 23:11:39 | ||
宋敕赠少师思国公田祐恭墓:在务川县归义乡西山之原。 宋朝请郎通判黔州事于观撰《墓志铭》云:故通侍大夫、奉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军州事、充夔州路兵马铃辖兼珍州南平军沿边都巡检使、赠正任保康军承宣使、再赠开府仪同三司少师思国公,以绍兴二十四年(1154)秋七①月九日薨。越十有七日,诸孤奉丧事葬公于务川县归义乡西山之原,附祖瑩②也。时观备员黔贰,熟闻公之威名重望,仁恩厚泽,恨不及见面公已殂。未几,其子汝端以门人李庄述平昔所纪公之事实,属观求状。观念公之勋业众所著见,以才拙固辞。不获,敢重违其诚乎?谨按事实: 田氏、田妫姓,世为京兆人。昔武王封舜之后于陈。春秋时,陈公子完如齐,子孙大,食采于田而命氏。厥后,将有穰苴,相有千秋,皆显名于时。唐有天下,始祖克昌,方陟巴峡,绝志宦游,从事商贾,侨寄日久,遂卜筑于思州,安土占籍,民于南鄙。历数世,安定、思义能以恩威结服夷民,朝廷嘉之,就掌一方事,为大首领,即唐永隆年也。所著钟铭于今犹存。宋隆兴,以忠武效能著,代不乏人。曾祖考正元(允),以武勇闻迩知畏。庆历八年秋七月收溱南叛寇王贵千、傅鲁等。祖考士儒,言动公正,表仪超(边)俗。考定基,勇而有谋,授义军兵马使。熙宁间,被命(平)广沅之乱。元丰初,讨泸南叛寇,奏公之文有曰:“思之义兵,聚如云;散如鸦,用偏架之弩,射无不中,中无不死。”上曰。“兵无以加也。”累功,加都指挥使,赠武略郎。﹡ 公讳祐恭,字子礼。威名有素。未受命间,闻靖州失警,以急来告,乃父当行,阻疾,弗克进。公曰:“谚有之,养子所以防老也。吾引③辞难乎?代父而往,死无悔矣!”元符二年(1099)以善斡④蛊授教练使。正和二年(1112)黄杨洞酋首冉万花 四族不轨,侵犯黔州,残民掠物,大为边害。郡将陈括知公之雄,乃召委其事。公既承命,躬领家僮,自备糗粮,收冉万花,俘杨文胜、冉万僚、万朝、路洗王等归至郡城,戳于藁街。朝廷褒其志勇,特授成忠郎、充思州边面⑤巡检。五年(1115)统义兵策应泸南,解梅岭堡之围,以功转忠训郎。继而讨晏州贼,以功转武翼郎。六年(1116)干理播州边,转武节郎。七年(1117)安定播州,遏绝杨维聪之暴,以功转武翼大夫,加荣州刺吏。八年救石泉军至白沙寨,战退戎兵,以功迁武节大夫。凯还,被召赴阙,迁武德大夫。重和元年(1118)建筑思州有劳,迁武功大夫。宣和元年(1119)授泸州兵马铃辖。再承诏朝参,加忠州团练使,赐金带器币等物,宠赉优隆!朝辞,加贵州防御使,差充成都府路兵马都监,同管两路巡检,利州住扎,以母老乞免,再充思州边面巡检。建炎二年(1128)兼知务川县事。公化郡⑥未宁,知兵不可戢,且遇时乏军储,以万缗献助,朝廷以为有忧国之心,升右武大夫。王阙⑦寇归州,图入蜀,哨聚者众,其锋甚锐。公统兵收王辟,复收郡邑,蜀赖以安。绍兴元年(1131),覃恩迁中亮⑧大夫,再赐金带、金币。已而桑仲、郭希叛于兴山,图蜀与王辟同,而军势倍之。公复统兵击破,迁正⑨侍大夫,以功转五官。绍兴二年(1132)以保蜀劳绩⑩,加华州观察使。三年(1133),金人侵犯梁洋,四川宣抚处置使张浚会集诸路将帅御之,公被檄行无逗遛。既至,金人望风退走,赏军器、鞍马等物,迁通侍大夫,知思州军州事。七年(1137),朝廷以公抚循夷民,备见勋劳,赐玺书、金带。明年,以母忧解官。又明年,被命起,复仍领州事。十一年(1141),以累大功,加边郡承宣使,又迁奉宁 承宣使。二十四年(1154),以疾薨于正寝。赠正任保康军承宣使。赠七子恩泽,乃命子汝端袭守。后以两郊大礼,恩赠开府仪同三司少师思国公。 初,公之生,明满于室。后数月,考妣笃于农桑,襁负而行,遇一老父视之,诧曰:“此儿骨气不凡,必兴家门,勿轻易之。”俄而不见老父之何适。及长,禀赋殊特,才气过人,行已纯朴,发言简当,处众以宽,待下以仁,事君以忠义,治郡以公勤,兼谨律身,机变临事,不学而动,合古人之作。公用兵既久,奇功浸多,朋友问所能,答曰:“吾素不读兵书,夫复何所能?但于戎马间闻达者论曰:“谋定后战,通冠三军。每深效之,是以取胜。”且泸南叛寇之役也,卜漏负固据险以老我师,大将赵矞问计于公,何日可破。公曰:“不踰翌日。但迟明盛颖兵为攻屯之势,无察吾行,一举而胜。”矞喜曰:“此乃密机,诸人莫及矣!”公领锐兵,自绝径,徒竣岩,军不盈伍,扪萝攀木,丙夜登。达旦,疑兵鼓噪,公破屯焚栅,出贼意外,卜漏无敢动,至有从天上来之语,遂一举而胜,果如前约。议者,以比李诉夜至垂瓠城擒吴元济,比公之有谋者也。吴山之役,郭希众已至油口,太师张上行速欲收讨,召公至夔,促其行师,曰:“希众之炽,不可捷图,公将如之何?”公曰:“不旬间,当以捷闻。”遂伏兵舳舻,冒涨而下,才抵油口,望见贼势甚众。遂命其子汝端率兵遵陆,截其要冲,诱之以战。公乃移舟石门,迎其来道。贼觉,众自溃乱,反复受击,俘馘不可胜数,其后投岩入水,又不知几何。追及归州,贼以隔水难济,略不为备。公结筏夜渡,复捣其营。比及贼平,不逾十日。议者,以比李靖乘水传垒擒肖铣,此公之有勇也。方北兵深入,盗掳中原,公痛愤之,必期扫荡妖氛,肃静夷夏,乃垒上表章,愿欲自效。会朝有和议,弗所志,公太息曰:“吾能知不获施,虏之幸矣!”公慨然于施惠,专勤于向善。凡宾客踵门,亲戚来归,以寒苦告者,赠以衣帛;以饥歉告者,赠以菽粟;以贫乏告者,赠以货财,殊无吝色。伏中闻饥,遽命开仓,以济贫乏。宿者,乡民多有借贷,其契券命火焚之,无留。且曰:“吾岂可重利轻身,以此遗忧于人。”其施惠类如此。名山胜地,琳宫梵宇,或舍良田,或立浮屠,或铸洪钟,或建宝藏,一功一德,祈求之意,即非觊觎私门之福,皆以祝君王之万寿,其向善类如此。方无事,会堡寨僚属,置酒为欢,即席言曰:“吾与诸君以武弁进身,比肩岁久,吾当以髦辞职,诸君方壮年,各宜协心,捍卫边徼,不容有二,勉之哉!”﹡及⑾疾,召子孙立于前,诫曰:“吾自入仕仅五十年,历事三朝,治郡九域,建功立业,始终如一。今爵高禄厚,无愧无怍。尔等子孙,当效祖考,勤修乃职,惟忠惟孝,惟仁惟义,惟惠惟养。谨守边方,安集居民,匪懈匪怠,勿违!吾其阴相尔也。”子孙潸然奉教训,公乃瞑目,享年八十。公娶邓氏,累封恭人,赠溱国夫人。子五人,孙十二人,曾孙十三人。以绍兴二十四年(1154)冬葬公于归义乡祖茔之侧。﹡ 公亡未逾岁,郡郊林峦之间,旗帜隐显,有出 伍 之状。一日,溪夷相犯,闻公引军压境,遂更相慑服,民从以安,乃为祠堂于水东梵宇,以备瞻仰⑿。旱潦祈祷,常获昭应⒀。九月之忌辰,远近生熟夷僚溪洞,境上居民,不约而会,皆共携香纸,结为一社,谐公祠前稽颡奏献⒁,各祈保佑而去。 初,公之未亡也,夷栅种族或相仇杀⒂,其寨首领谕以祸福,凌以军旅,终莫能折服其心。惟示公之文押,则皆惊曰:“吾父知也。﹡”遂不敢 动,其威赡夷狄⒃如此。 呜呼!公之为人,生为夷民信服,死为夷民钦畏,可谓 ,安边(21)之良将也。观谨依事实叙之,以俟大手笔铭焉。 绍兴二十六年(1156)冬月吉日于观 撰 铭 曰 维思为州 实古黔中 田氏世领 肇唐永隆 有闻家声 刻铭在钟 传递正允 当宋熙丰 夷乱剪寇 庸亢厥宗 云聚鸦散 军虓臣雄 庆流三世 生少师公 子礼其字 讳曰佑恭 孝不辞难 代父匪躬 冉万四族 跳梁螖 戳于藁街 资公折冲 解卜漏围 晏州讨凶 安宁播城 遏绝维聪 乡国连筑 白沙退戎 击走郭希 挫桑仲锋 不一其书 韪哉骏功 再朝阙廷 晋接春容 锡赐承宣 赠开仪同 踵冠三少 剖符腰金 治郡国域 ﹡禄厚爵穷 策勋立业 无愧始终 少师之生 勇气贯虹 死而不泯 神民⒄与通 旗帜显隐 悦⒅犹公逢 溪夷震詟 风静如⒆封 何以致之 曰惟一忠 咨尔云来 无忝乃翁 监⒇此诗铭 永永无穷 朝请郎知重(庆)府行夔州路提刑提举事 黔州别驾于观 撰 录于《思南府志》 注: ①:“七”应为“九”。佑恭祖于九月初九病故。下文中“九月之忌辰”一句可以应证。 ②:“瑩”,应为“茔”。原文错,中保先生书中已更正。 ③:“吾引辞难乎”应为“敢”。原文错。 ④:“斡”,不通。《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幹”。究竟用何字为妥,尚可探讨。 ⑤:“充思州边面巡检”。“面”,应为“西”。 ⑥:“公化郡⑥未宁”。“郡”,《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为“鄢”。 ⑦:“王阙”,应为“王闢”。 中保先生后文已改为“王辟”。 ⑧:“覃恩迁中亮大夫”,应为“覃恩迁中允大夫”。 ⑨:“迁正侍大夫”,应为“迁侍中大夫”。 ⑩:“以保蜀劳绩”。《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为“以保蜀劳勋”。“绩”,似应为“勋”较妥。 ⑾:“及疾”。《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为“当疾”。似应为“当疾”较妥。 ⑿:“乃为祠堂于水东梵宇,以备瞻仰”。《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乃立庙于水东。”是“立庙”,还是“为祠堂”?据常识即可知。“于水东”,已讲清了位置。“于水东梵宇”,似多出“梵宇”二字。使人莫名其妙。 ⒀:“昭应”,《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感应”。 ⒁:“谐公祠前稽颡奏献”。“谐”字不通,为错字。《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诣祠奠祭”。 ⒂:“夷栅种族或相仇杀”。何为“夷栅种族”?《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夷獠种类或相仇杀。” ⒃:“其威赡夷狄如此,呜呼!”一句,令人莫名其妙。《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后附文为“其威风服乎夷狄,虽死犹生。呜呼!” ⒄:“神民与通”,“民”,应为“明”。原文错。 ⒅:“悦犹公逢”,“悦”,应为“恍”。原文错。 ⒆:“风静如封”,原文为“风静四封”。 ⒇:“监此诗铭”,应为“鉴此诗铭”。原文错。 (21)“可谓安边之良将也”。原文为“可谓神武过千人,安邦之良将也”。“边”,原文为“邦”。 《明嘉靖思南府志》关于田佑恭墓的附注文字是否于观撰《墓志铭》原文。 在上文中加下划线,文后加注﹡的五处地方,是与《黔南田氏族谱》所载《佑恭祖墓志铭》相比较多出的文字或不一致的文字。那么,这些文字所记载之内容,是否可信呢? ——“观念公之勋业众所著见……赠武略郎。”一段。 从所记述的内容看,编者的本意是概述田氏源流。不但其内容与《墓志铭》的体例不合,而且与历史事实不符。(关于体例,维友宗亲已指出,本文不再赘述。)关于是否有“定基”一人,在这一段中,原文为“始祖克昌……,祖考士儒,言动公正,表仪超(边)俗。考定基,勇而有谋,授义军兵马使。熙宁间,被命(平)广沅之乱。元丰初,讨泸南叛寇,奏公之文有曰:“思之义兵,聚如云;散如鸦,用偏架之弩,射无不中,中无不死。”上曰。“兵无以加也。”累功,加都指挥使,赠武略郎” 。 而《黔南田氏族谱 谱牒源图》明确记载:“第十三世 士儒 允公之子,字崇古。为人仪表超群,勇谋兼备。授义军兵马使。宋神宗熙宁五年壬子(公元1072年)正月,命定庆元之乱,加都指挥使。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秋八月,讨平卢寇,赠武略郎加封义勇武将军。公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丙辰(公元1016年)。卒于宋哲宗元符元年戊寅(公元1098年)。享寿八十三岁。卒葬阳山之墟。妣氏邓 享寿八十岁。卒葬阳山之墟。子二:佑恭、佑祥。” 两文相较,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前者多出“考定基”三字。两文中记述的业绩基本吻合,只不过编者把士儒的业绩张冠李戴与“定基”。这就是中保先生将佑恭定为“十五世”的唯一史料!在“少师公家谱原序”中,有“自隋唐迄我炎宋,其间,孝子顺孙,忠臣良将,炳蔚列朝青史者,夫固皆班班可考矣。”之句。既然已是“班班可考”,因此,从宗显至佑恭的历代世系,绝无疑问。其实,“定基”一名,不仅族谱中了无记载,而且也无任何其它史料佐证,生平卒葬均无,完全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杜撰。 再者,以田宗显为入黔始祖,方有田佑恭为十四世之论。那么,又何来“始祖克昌”?中保先生既已认为他所持依据为历史真实,怎么又不采信“始祖克昌”一说呢?可以看出,要么是“始祖克昌”一说为谬,要么是中保先生是以自己的观点划线,随意取舍。二者必居其一。 ——“初,公之生,明满于室。……,勉之哉!”一段。 前面记述了一个传说,后面记述的是田佑恭的一些具体经历。不仅写作体例与墓志铭不合,行文风格也与前一段关于生平的写作风格迥然不同。显然不是《墓志铭》的原文。 ——“‘……惟忠惟孝,惟仁惟义,惟惠惟养。谨守边方,安集居民,匪懈匪怠,勿违!吾其阴相尔也’。子孙潸然奉教训,公乃瞑目,享年八十。公娶邓氏,累封恭人,赠溱国夫人。子五人,孙十二人,曾孙十三人。”一段。 佑恭祖的临终训诫,与《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相比较多出18字。其妻室及其诰封和子嗣的记载与《黔南田氏族谱》的记载也相去甚远。《黔南田氏族谱》清楚载明,邓氏诰封思国夫人,子一:汝霖。早卒。杨氏诰 ——“初,公之未亡也,夷栅种族或相仇杀,其寨首领谕以祸福,凌以军旅,终莫能折服其心。惟示公之文押,则皆惊曰:“吾父知也。”一段。 这一段文辞不通,前后矛盾,不值一驳。 ——“踵冠三少,剖符腰金,治郡国域,禄厚爵穹”一段。 《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为“剖符郡国,禄厚爵穹”。前者用韵与整篇铭文韵律不符。不仅韵律不同,而且“剖符腰金,治郡国域”8字,亦令人费解。后者用韵,句式与整篇铭文一致。孰是孰非? 以上所述的二十一处文字和五段比《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多出的文字,肯定不是于观老先生手笔。至于出于何人之手,尚需考证。本人不敢妄论。
《明嘉靖思南府志》关于田佑恭墓的附注文字记述:“以绍兴二十四年(1154)秋七月九日薨。越十有七日,诸孤奉丧事葬公于……。时观备员黔贰,……。未几,……属观求状。”、“子五人,孙十二人,曾孙十三人。以绍兴二十四年(1154)冬葬公于归义乡祖茔之侧。”、“ 九月之忌辰”、“绍兴二十六年(1156)冬月吉日于观 撰”。 第一,前文写“秋七月九日薨”,后文又说“ 九月之忌辰”, 岂不自相矛盾? 第二,田佑恭病故于1154年秋九月九日,“越十有七日”下葬。“未几,……属观求状”。为何于观的“墓志铭”竟然写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冬月吉日”,即两年以后。岂不自相矛盾?按古代习俗,墓志铭应刻石随葬于墓中。佑恭已于“越十有七日”下葬,为何其墓志铭竟然在两年后才写成? 第三,《黔南田氏族谱》记载,田佑恭病故于1154年,其长子汝端生于1122年,时年32岁,其长孙祖衡生于1166年。于观写墓志铭时,祖衡尚未出世,何来“子五人,孙十二人,曾孙十三人。”此外,田佑恭有子五人,其中,汝霖早卒。“赠七子恩泽”一说,亦应存疑。 以上自相矛盾之处说明,《明嘉靖思南府志》关于田佑恭墓的附注文字不能自圆其说,绝不是于观原文。其可信程度令人怀疑。 至于官方府志,是否与史实完全相符的问题。维友宗亲已在“答中保先生”一帖中,列举了《史记》和《遵义府志》出现错误的实例。本文不再赘述。 1991年思南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出版《明嘉靖思南府志》点校本的“出版说明”中亦指出:“这些志书是用古代汉语编写的,未加标点,又由于辗转传抄,刊刻落后等,因而错、讹、漏不少。” 《黔南田氏族谱 佑恭祖墓志铭》应是于观所撰原文。 首先,从时间上看,书中引用的《思南府志》为明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所编。已距佑恭祖卒葬时间(公元1154年)380年。试问,380年后的后人收录的资料是否可断定是原文?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原文? 田氏为世家大族,田佑恭为一代伟人,其墓志铭原文理应由其后代世代传承。《黔南田氏族谱》由田佑恭首修,序言落款为“宋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正月吉旦 十四世田佑恭垂训于翠松亭”。众所周知,修谱绝非一日之功,佑恭祖于1154年病故,《黔南田氏族谱》在佑恭祖去世后方成书亦未可知。如确实是在佑恭祖去世后成书,则必然将“佑恭祖墓志铭”载入谱中。只可惜现在无法见到佑恭祖首修的《黔南田氏族谱》原件。 但是,《黔南田氏族谱》于明洪武壬子年(1372年)由我儒铭祖续修。其间相距218年。就时间上看,是相距218年的可信呢,还是相距380年的可信? 其次,从内容上看,《明嘉靖思南府志》对田佑恭墓的附注文字错讹满篇,前面已初步指出了26处,因此,绝不是于观原文。这段附注文字既无“田佑恭墓志铭”标题,其体例也与墓志铭不符,记述田佑恭的高曾祖考的内容与田佑恭高曾祖考的实际情况不符。而且,按照古代地方志编纂体例,如果要收入某人的墓志铭的原文,应收录在“艺文”类。因此,如果说《思南府志》对田佑恭墓的附注文字是《田佑恭墓志铭》,也不符合地方志的编纂体例。 再次,从常理上看,族谱作为记载家族传承的历史图籍,其目的在于光前裕后,敦宗睦族。其功能在于厘清宗支世系,代代相传,教育子孙。据现存资料,《黔南田氏族谱》在儒铭祖于明洪武壬子年(1372年)续修时,就已经将《佑恭祖墓志铭》一文载入谱中,因此,这必然是墓志铭原文。 (贵州省印江县续修《朗溪田氏族谱》谱务会 田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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