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基本合格的律诗之经验总结
——诗写好后或改写诗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田绍日
1.很少有挤韵、撞韵。
2.八句字首平仄达到:3/5或4/4。
3.入声字大多数力争不在音节处。
4.中二联结构基本做到:2212/2221或2221/2212。
5.第1、3、5、7句的句脚,大多数做到:平、上、去、入,相配合。少数为:平上去上或平去上去或平上入上或平去入去。
6.除在本句可合理用之外,其余无重字。
7.基本避免平头。
8.整体基本连贯。
9.基本合题。
10.基本贴近胜景及其史实。
11.入声控制数
五律入声字不多于4个,最多五个 。
七律入声字不多于5个,最多六个。
七绝入声字不多于3个,最多四个。
五绝入声字2个,不超过3个。
12.在首句不入韵的绝句中,一、三句尾字通常称为“白脚”,其仄声字运用规则:
它们自身也要避免用同部仄韵字。
我个人认为能用如下四种搭配则更好:
去、入;
上、去;
去、上;
上、入。
13.注意诗的节拍的合理运用和变化:
四言2/2。
五言2/3;212;221。
七言2221;2212;223。
14.十二防:直、泛、平、枯、生、涩、俗、旧、浅、露、实、散。
15.符合逻辑,以写新时代为主,传播正能量。反对复古,反对无病呻吟!
此外,即使做到了这些,还应等时间沉淀以后寻找机会再改。
作者简介:
田绍日,笔名:红日颂。一九五八年出生,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人,男,汉族,中专毕业,自修两个大学。文学不甘落后,诗歌力求上进。用天人合一的思想传播正能量。
供稿:田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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