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昊男,人民优秀检察官!为国立功,为族争光!我代表华夏田完文化研究会、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田姓委员会向鹤壁优秀检察官田昊男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号召广大田氏宗亲向田昊男宗亲学习,立功、立德、立信,在为国家奉献、立功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发展、家族兴旺!
田广生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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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田昊男: 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官
田昊男,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先后获得“鹤壁市优秀公诉人”“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重任在肩,在重大案件中经风雨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在刑事检察部门,田昊男十一年如一日,如饥似渴地坚持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为了积累工作经验,他主动承担大案要案的办案工作。在千锤百炼中,他炼就了一身过硬的办案本领。无论是涉案50余人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还是国家四部委交办的虚开发票专案,无论是鹤壁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个留置案件,还是重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田昊男向难求成,勇毅前行,在各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一路走来,他满载而归。
2020年全省侦查监督平台上线后,他在实践中积极总结经验,做法被河南省检察院《领导参阅》第24期点名表扬,后将办案中的侦查监督要点与侦查监督平台使用提炼成自己的讲稿,精心制作PPT教程,于2020年11月11日以全省视频会议的形式针对侦查监督平台适用做了经验交流分享。他先后两次被评为鹤壁市优秀公诉人,202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获得“优秀论辩奖”。2021年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局评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22年他参与省院组织编写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办理指引》一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高质量完成了编写任务,该书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
如我在诉,在身边小案中传温情
“好医生要医病也要医心,一个合格的检察官要办好案也要尽量解决当事人内心的焦虑。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麻木不仁,不能做一个机械办案的工具人,要做一个有温度的检察官,办案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田昊男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平淡的话语中饱含了他对办案的思考,不仅要做犯罪的追诉者,也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他在认真办好各类大案的同时,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案里面有民心,小案里面有政治,他在办案中传递检察温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大年三十”这个案发节点、“孩子矛盾引发斗殴”这个案发原因、“犯罪嫌疑人女儿拉架后半个月小产”这个案件情节引起了田昊男的高度关注,他深知该案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让矛盾升级。通过审查案件明确认定了被害人存在过错,降低其赔偿心理预期,多次联系村委会人员共同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放下芥蒂,达成了和解协议,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邻里双方重归于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立足本职,在服务大局中守初心
从进入检察系统的那一天起,田昊男就时刻提醒自己,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 司法为民”的理念,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担当服务大局的使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田昊男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办好每一起案件,注重追赃挽损工作,争取让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积极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田昊男还能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他兼任鹤壁市综合高中“法治副校长”,在校园开设法治课堂,为学校师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他兼任山城区大胡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为社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法律帮助,为信访人的诉求提供法律解决方案,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自己的贡献;他还兼任辖区红旗街中段社区包片干警,每周定期走访社区困难群众、刑满释放人员,为社区提供切实的帮助,服务社区平安建设工作。
来源:鹤壁山城检察
供稿:田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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