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田氏谱务委员会章程
一、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续谱、汇谱、合谱和文史资料征集整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夏田氏谱务委员会成员,由华夏田氏族务领导小组推荐,经族务工作代表大会通过任免,在族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
二、 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
第三条:华夏田氏谱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1、续谱:做好田氏族谱的续谱工作,对失谱考接纳入谱。汇谱:汇集整理各地谱牒,统一族谱格式。合谱:合天下田氏谱为一谱。2、田氏史料征集整理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田氏族人都有义务配合做好此项工作。3、搜集古今中外田氏优秀人才的业绩资料,编印成册。4、做好文史资料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盛大庆典时,要及时展出有关文史资料,以发扬光大前人业绩,教育启迪后昆。
第五条:凡借阅使用文史资料者,须提出申请,由谱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族务领导小组议决后,方可外借,并具体负责归档。
三、 几项纪律
第六条:谱务工作事关海内外田氏宗族的大事,每位谱务工作人员都应以史为据,准确无误,认认真真的做好此项工作。
第七条:各地田氏班辈不太相同,应平等相商,和睦相处,原则是以史料为准,无史料为据者,可参照“田氏考”及各地情况妥善解决。
第八条:对一时不能理清的谱务问题,由谱务会研究后,报请族务领导小组议决,如仍议决不下,可暂搁置,下次再议,不能因此影响团结和大局
第九条:每位谱务工作人员,务必谦虚谨慎,接访族人要平易近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更不能擅自做主,做出有损家族荣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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