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田湘利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田湘利,男,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如东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监察员;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锻炼)、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城郊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三沙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1981.08—1988.11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副科长、科长、副处级审判员
1988.11—1995.07 海南省高级法院人事处副处长、正处级监察员
1995.07—2001.03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三亚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三亚市城郊法院院长、三亚市中级法院院长(副厅级)、党组书记
2001.03—2008.09 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院长(正厅级)、党组书记
2008.09—2011.05 海南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05—2017.05 海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7.05—2018.01 海南省三沙市委书记
六届、七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五届人大代表
2018.01—,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