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笔者到尧龙山镇田茂玉之母亲刘老安人墓作拓片,意在揭开黔北文化遗存之迷。
从清代中早期田茂玉之祖父起,田氏家族在尧龙山镇一带开垦数百顷良田,田茂玉之母墓志上有记录“持家治业,经万顷之劳;育子感孙,历千般之苦”句,颇为感染人,墓上刻有“皇清待赠”字样,摆明理应享受清政府的奖励。这一等就等了两百年!
21世纪初开始,尧龙山镇开发中发现田茂玉豪华古墓及乡绅文化的遗存,文化部门及县领导派人专程考察,并获得遵义市文物局的答复,建议县级文物部门登记公布与依法保护。可这一等,又是两年!
这一切,都有文化价值待考,文物部门正准备邀请专家鉴定,待列入登记公布文物之列。
黔北清代乡绅文化遗存,现在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揭开它的面纱——“六有”
有文字可查,有待赠之据。
清政府建国前期为鼓励有识之士开荒垦地,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清顺治朝实录》记载,顺治十四年,颁布垦荒劝惩政策,内容为:“督、抚官员,1年内主持开垦2000顷以上者,纪录;州、县垦至300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如本主不能开垦,由地方管理招民开垦。发给印照,定为永业。”
康熙十三年,又定“招民开垦,酌量叙用之例”,规定“凡贡监生员、民人垦地30顷以上至百顷以上者,奏进吏兵二部,试其文义通否、与以知县、县丞、守备、把总等官。” “贡监生员、民人垦地20顷以上,试其文义通者以县丞用;不能通晓者,以把总用。100顷以上文义通顺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
《桐梓县志》还记载有这样一段话:清《藉田说》记载,“凡守土之司,通行耕藉之礼”,“位有尊卑,礼无二致,可仿其意而行之”。
田茂玉家族开荒垦田,虽无文字记载,可口口相传,从田家岩到茅坝坪,所开荒田亩达数百顷之多,礼遇称“皇清应赠”,夫人按“太君”称,在当时应该是比四品至五品尊位而定。
可是,清政府中期,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后来就顾不上再去兑现鼓励开垦之策,于是这个“皇清待诰”就成了百年之待,千年之待,旷世之待。
而今换了朝代。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把建设人民的精神家园作为一项浩大工程来抓,建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重视文物的保护。
田茂玉是天坪一带知名的绅士。从墓志可知,他用30年时间创业,10年时间打造文化棺椁,先后修建其母亲刘氏的寿藏,再修自己及夫人之寿藏,自己写墓志铭。其经济实力、文化水平及孝心品德,昭昭可鉴。特别是田氏家族“五世同堂”的生活状态看,这个居住在长寿之乡的田茂玉耄耋老人,现在还遗存有古墓葬群、学堂残壁、祠堂老房,地名“五同坪”等等,这些遗存,就是研究黔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物见证,也是贵州省研究乡绅文化、孝道文化及长寿文化难得的文物。
有法律可依,有文物价值。
《中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从这些规定看出,清代的古墓葬作为文物保护,是受法律保护的文物。幸好,这方墓葬群古遗存,包括田茂玉的老宅,保存还基本完好,若是纳入“天域极地”旅游景区建设,依法进行保护与开发,是一桌村寨传统文化教育盛宴。
贵州大学考古专业专家、博士生导师夏宝国教授到现场考察后,认为这是黔北乡绅文化的珍贵遗存,应该作为文物原址保护。
遵义市文史研究会的专家石咏言到现场实地考察,撰文在遵义日报上发表,提出原址保护田茂玉古墓的意见。遵义市文物局的答复意见,认定田茂玉、王太君墓,“在同类墓葬中有一定代表性,均应认定为文物”。
田茂玉是尧龙山地域的知名乡绅,是尧龙山镇长寿家族的精神象征,其古墓文物理应受得保护,这在黔北及贵州境内都是罕见的文物遗存。
有领导重视,有社会关注。
好事总是多磨。田茂玉之古墓葬群发现后,遵义日报、贵阳晚报、人民网、凤凰网等媒体,先后报到过尧龙山镇发现清代豪华古墓的消息。
千条线万条线,落实还要第一线。县委书记吴高波看到田茂玉古墓资料后,立即电话联系尧龙山镇负责人,要求他给予重视与保护,还多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嘱其慎重处理好经济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要求的是打造诚信政府。现在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更是保障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全面发展的政府。
依律有依据,专家有定论,领导有要求,发展有需要,文物有价值,群众有恳请,田茂玉古墓文物应该受到政府的保护,堂堂正正予以登记并公布。如果这种文物保护的期待还成旷世之待,民心何安?
党中央于2013年11月召开的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保护村寨的传统文化。黔北乡绅文化的传承与开发,正赶上大好时代。县文化部门、尧龙山镇及枫丹公司,站在桐梓县的经济文化社会及旅游发展大局,从长远着想,一起共同保护好黔北不可多得的乡绅文化及文物遗存。
随着村寨传统文化的开发,以田茂玉古墓文物为代表的黔北清代乡绅文化遗存将揭开“待赠”之迷,这个百年待诰将在新的一轮大开发中如愿以偿,获得前所未所的发展机遇。
桐梓县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各方将携手一起来打造乡绅文化名片、长寿乡镇名片、文化古镇名片,为子孙后代造福,为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于2014年元旦
附田茂玉之母刘氏墓志(根据拓片抄录全文)
礼云: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正寿藏之谓也。缅我慈萱,寿近九旬,身经五世。持家治业,经万顷之劳;育子感孙,历千般之苦。思生前之菽水承欢,男聀未殚,令歾后而寢苫枕块,子意何安?爰迓堪舆,详卜牛眠之穴,克修石椁,聊效敬叔之为。将谓母魂安泰,后嗣蕃昌。悉叙此日谋之,即至百世后,睹风木而深根本之思,履墓誌而昭祀事之典,悉叹我后之耕丰读显,三多衍庆,此皆由先灵之,爰得我所也,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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