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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朗溪田氏族谱》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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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6339 添加时间:2012-12-12 1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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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修 凡 例
一、本次续修族谱,以朗溪民国戊子(1948年)33卷本《田氏族谱》为基础资料,接续60多年来茂能公后裔人口变迁情况。参考《黔南田氏宗谱》、清乾隆辛酉(1741年)《光裕宗谱》、秀山、沿河、綦江《田氏族谱》以及《中国历史纪年表》、明、清《思南府志》和其它文史资料,对原谱中记载的年代作校检并注明公元纪年,对原谱文言文试断句读、个别地方勘正误、加说明。
二、为便于后人阅读,本次续修采用简体横排版。除少数人名外,一律用简体字。新撰资料,以白话文记叙。为了保持民国戊子谱原貌,原谱《卷之首》、《卷之一》内容予以完整保留,编为第一编“序传资料(一)”;本次续修中形成的资料,编为第二编“序传资料(二)”;世系图编为第三编。
三、为尊祖训,我族班次字派仍以“祖宗庆兴应 景儒茂仁宏”十字宗派为准。但本次续修对人名以实际使用为原则。戊子谱按其《续修凡例》更名入谱的,按民国谱照录,以免混乱。本次增补支系添加字派或改用字派的,尊重该支历史事实,不予更改。民国修谱时因年幼以乳名入谱的,按成年后实际使用名入谱。本次登记入谱人名,以实际使用(身份证或户口)名入谱。
四、为尊重女性,新登记入谱的各辈内室,一律录入姓名。个别只知姓,不知名的,则只记载姓。其名则留待由本户自行补正。有两个以上妻室的,原则上照录。已离异或出姓的,未生育子女的不予录入。
五、世系图仍用 “五世其昌式”。用竖线以承上,以横线以系分支。因改用横排,在苏欧两式基础上对格式作了调整,长幼从左到右顺序排列。为了明晰茂能公以下世系主干并与民国谱衔接,将23-25世编为“茂能公后裔世系总图”。从26世起,按世系图甲(26-30世)、世系图乙(31-35世)、世系图丙(36-40世),世系图丁(41-45世),世系图戊(46-50世)等顺序编排。
六、为便于编排和查阅,世系图以二十八世庆字辈分支排序编号。个别支系人口较少的则与兄弟支系合编(详见分支序号编排说明),共编为35个支系。个别支系人口太多的,则以二十九世长次标明分支。各分支以世系图甲乙丙丁分别编顺序号。在世系图表头和表末标明各支世系的承接关系。
七、为了少给后世子孙留疑问,凡查明某户乏嗣的,在其名下注明“乏”字;未详的,则注明“未详”或“迁某地未详”。 凡民国修谱时,位下既无子嗣,又未注明未详、迁出或乏嗣,本次续修亦未查明的,一律以“#” 标记,以便区分。凡只有女儿的,则记载其女儿名。各户最小一辈儿女可以均予登记,但无论长幼均将儿子排在前。在采访登记时,虽经说服动员,仍因各种原因拒绝参与修谱的,则注明该户“拒绝入谱”。
八、民国修谱时遗漏、注明迁出或未详的支系(户),只要有可信资料记载或祖辈口口相传,确属朗溪外迁的,该支系(户)要求入谱,予以归宗入谱。如能与乾隆谱、民国谱准确衔接的,则在相应接续处接续;如因祖辈失记,不能找到准确接续点的,则由该支后裔与谱务办协商确定接续位置,并加注文字说明。
九、《茂能公后裔居住地情况一览表》、《当代60年朗溪田氏人才名录》依据本次采访登记资料编制。难免挂一漏万。人才名录的入选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十、本次续修族谱,资料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底(个别地方在校对时补登了新增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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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节吟》《叙饿夫田宏继事》(来于贵州印江田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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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溪蛮夷长官司署概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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